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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服務於矯正機關多年,有幸恭逢法務部於矯正機關推行生命教育之盛時,茲就學生於矯正實務
工作所汲取之生命教育經驗,以及研讀法務部生命教育讀物之心得,論述如下:
一、生命教育之起源:
生命教育濫觴於廿世紀60年代未70年代初,當時的美國社會有著嚴重的吸毒、自殺、暴力等
二、我國生命教育理念之濫觴:
台灣推行生命教育,最早可追溯至87年省教育廳時代,當時由國中開始,進而高中(職),全
面實施生命教育課程。當時的教育政策認為,透過學校教育對人文與倫理教育的重視,可達改
善社會風氣之效。
三、生命教育之內涵:
(一)目前學者對生命教育之內涵有著許多不同看法,有從哲學角度建構生命教育的理論基礎,
有從健康教育與生死教育歸納生命教育的取向,也有從諮商輔導及教育的立場,論述生命
教育應有的向度及內涵。
(二)雖然生命教育有各種不同的實施取向,但其共同目標,應在使人認識生命,進而肯定、愛
惜並尊重生命,增進生活的智慧,自我超越,展現生命意義與永恆價值,
(三)總之,生命教育難以科學性的操作型定義來界定。申言之,生命教育即是引導個體活出生
命意義與價值的教育。
四、生命教育內涵五大層面:
(一)人與自己:
係指人們如何看待自己,如何定位自我的價值與角色,如何與自我相處,以及如何尋求所
謂的真我。
(二)人與他人:
係指人們如何看待別人,如何與他人進行良好的互動以及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。
(三)人與社會:
係指人們如何定位自我在社會中的角色,如何為社會奉獻自我的價值,以及如何營造和諧
的社會氛圍。
(四)人與自然(環境)
人必定不可逆天而行,人們不可為了自我的私利而破壞原有的自然環境,否則終將遭受天
懲,也就是大自然的反撲。
(五)修復式正義:
矯正機關之生命教育加入另一層面,即「修復式正義」。在犯罪人感受到尊重他人生命真
諦後,能真心為個人行為懺悔,並主動與被害人修復關係。
五、生命教育應用於矯正處遇之成效:
(一)矯正機關生命教育之推展:
法務部於98年實施「經營人本監獄,愛從高牆出發-矯正機關生命教育深耕計畫」,將生
命教育理念正式納入矯正處遇最核心的一環,希望透過生命教育的推動,協助收容人學習
對生命意義的重新認識與追求。
(二)矯正機關生命教育之內涵與目標:
1.豐富生命的內涵:
輔導收容人認識生命的意義,進而尊重生命、熱愛生命。
2.建立正向的人生觀:
培養收容人正面積極、樂觀進取的價值觀,陶冶健全的人格。
3.認識自我:
輔導收容人認識自我,建立自我信念,進而發展潛能,實現自我。
4.人際和諧及關懷他人:
增進人際關係技巧,學會包容、接納、欣賞別人,能夠與他人、社會及自然建立良好的
互動關係,進而達到修復加害人、被害人及社區三方的良性關係。
(三)矯正機關推展生命教育之成果:
1.與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共同推展「心六輪」活動:
法務部自100年起,與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共同推展「生命教育暨技藝紮根計畫」,
藉由「心六輪」宣講、種子師資培訓及音樂會等多元文化活動之方式,將正向思維與倫
理道德深植於收容人心靈,以達到淨化人心、重塑社會和諧之目的。
2.結合社會資源舉辦多元藝文活動:
「政府資源有限,民間力量無窮」,為提升收容人教化成效,有效運用社會資源,各矯
正機構持續與民間團體合作,辦理各項義演及演講活動,期能透過社會資源的溫暖分享
,讓收容人重新思考未來的方向。
3.舉辦創新藝文展演:
為建立收容人自信和自尊,各矯正機關積極鼓勵收容人藝文創作,並舉辦巡迴矯正藝文
聯展,已廣獲社會各界熱烈迴響及讚賞。
六、結論:
生命教育範疇廣大,近年來因為社會問題日益嚴重,而開始受到重視。法務部矯正署為提升教
化成效,多方採納矯正教育理念,並將生命教育中「以人為本」及「探討存在意義與價值」的
精神,融入教化工作中,透過藝文教化方式,型塑監所人文氣息,相信未來矯正工作更會以此
為根基,努力展現不同於過往的矯正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