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部屬於任何人的愛情魔幻戰爭小說

 

公民社會(一)

科目:公民社會(第一次作業)


一、請問公民社會與公共性的關係為何?試申述之。
 ()公民參與與公共責任:
   1.由民主社會本質之權責關係來看,在民主憲政歷程,憲法保障個人追求個人權益之自
    由,但此個人幸福的追求與自我實現的自由本質,應基於維持與尊重的前提下開展。
    若個體為追求個人權益,枉顧他人利益,以至於危害社會秩序與穩定時,或連個人自
    由權均將不保,因此,公共責任所顧慮的是公共利益的實現,致使社會全體成員皆得
    以完成自我實現。
   2.此外,公共責任範圍應為公領域,公民與社會間的共同責任,公民是以社會成員身分
    而存在,在面對國家政治和社會間公共利益之權衡,這時私人身分地位需適度隱藏,
    進一步改以社會人身分考量多重性利益糾葛,適度解決公共性問題,營造多元性文化
    社會,展現公共性面向以及社會、經濟、政治認知與道德的不同面向;尤其在先進性
    與前瞻性之思維下,公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基於親身體驗,可以較輕易的免去偏執觀
    念,以及本身專業傲慢所造成社區發展的阻撓。
 ()公民參與內涵的公共責任意識:
   1.公共責任於法律或道德面之觀念認知:
    首先,在法律權利義務方面,在於要求公民得以明確意識其本身基於公民身分,所享
    有之一般性權利,同時負有相應義務;公民之權利內容、行使方式、責任內容,以及
    履行方式等,全部都需要由憲法及相關之法律為具體規定。而道德意識層面的公共責
    任,除了法律為基礎之外,更應進一步意識其責任內涵,如身為國家公民,或者身為
    社區公民成員,應該為國家、社區公共利益考量,即須承擔定量之責任內涵。
   2.公民參與和公共責任的關連:
    一般而言,公民參與並不是以國家為其唯一中心的機制,而是由各式各樣各種類型之
    自發性、志願性社團,包含在一定範圍內之社區成員,所自由組成的有機體。易言之
    ,即在法律規範之下具有公共性的公共領域所創建之組織,這與由國家法定機關所為
    之組成者並非相同。在憲政民主化之發展下,社區公民參與社區發展項下之公共事務
    ,公民參與不僅是其所擁有的一種權利,當然也是公民的義務與公共性責任的所在。



二、有些人主張「政府的干預越少越好,一切最好都交由市場來決定」。請問您是否贊成此種說法?請說明之。
 ()市場必勝論可能導致人際間的疏離:
   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桑德爾(Michael sandel)等人最憂心之事,即當代資本主義經濟
   體系所推進的市場、商品等概念。他們擔心過度推進市場與商品化的過程,會導致公
   民的政治意識薄弱,進而帶來共同體及其成員間相互的疏離,以及虛無主義的瀰漫。
   事實上,在八○年代之後,美國總統雷根以及英國首相柴契爾等「親市場派」人士的
   大力推動下,各國普遍瀰漫了一種希望拉大公民與國家間距離的看法。也就是人們希
   望大幅減少政府對人民日常生活的干預,也就是「讓政府別找麻煩」,好讓人民「過自
   己的生活」。
 ()市場並非萬靈丹:
   在這種「政府別來找麻煩」的看法下,市場被描述成某種解決問題的萬靈丹,若使用
   得當,人們甚至認為市場可以扮演公益、公善的推手。比方說,有些學校會用發放「
   獎金」的方式來鼓勵學童多閱讀。也就是說,學校透過一定有誘因,來引發學生的閱
   讀興趣。就短期來看,誘因確實可以改變學童行為,讓他們閱讀更多的書籍。問題是,
   久而久之學生可能會本未倒置地把閱讀當成賺取零用錢的工具,而不再把閱讀當成是
   一種生活的樂趣。易言之,金錢的誘因使得學童發生了目標的錯置。
 ()重新思考市場與基本價值之間的關聯:
   我們應該種新審視市場的角色,並檢視市場的界線何在。在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,世
   界各國都逐漸意識到市場並非萬能。而且,如果沒有一定的規範,個人利益的追逐並
   不必然有助於整體社會的福祉。因此,我們必須思考市場與基本價值之間的關聯究竟
   何在。至於這些界線的拿捏則必須透過民主的機制,以及公民反覆的對話來達成。



三、有學者提出「以社會公正作為最高的公共價值,乃是建構優質公民社會的關鍵基礎」。試依所學,評價這種看法。
 ()社會公正之意涵:
   社會公正包涵平等的觀念,但社會公正並不等同於各種平等的概念,在某些情況下,
   為了達成社會公正的理想,甚至可能違背某些平等的原則。不過,在許多的情況當中,
   平等確是達成社會公正的基本前提,而且平等有多種不同的概念意涵,其中部分是達
   成社會公正狀態的基礎,因此社會公正與平等息息相關。
 ()社會公正可以彌補經濟效率的不足:
   傅雷德瑞克森認為,強調社會公正的觀念可以彌補公共行政只重效率和經濟之不足。
   進而將之作為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時,將使得公共行政蘊含價值偏好、組織設計的偏
   好,以及管理風格的偏好等多重特特質,臚列如下:
   1.社會公正強調政府服務的平等。
   2.社會公正強調經理人計畫執行與決策的責任。
   3.社會公正重視公共管理的變遷。
   4.社會公正重視對於公民的回應性,而非公共組織的需求。
   5.社會公正著重於公共行政的研究途徑和教育,其特色在於科際整合、應用性、問題
    解決取向,並且傾向於發展周延的理論。
 ()社會公正的哲學基礎及其道德關懷性質:
   吾人可以發現,基於社會公正之價值所擬定的政策,其結果可以促使社會不再朝極端
   的「弱肉強食」之傾向發展,而蘊含著人文色彩與道德關懷的特質。羅爾斯的正義理
   論可以為社會公正的概念提供良好的後設敘事,以羅爾斯的觀念為基礎,套用政治經
   濟學中的概念,社會公正具有濃厚的財富「重分配」的意味,而就日常用語而言,它
   則充滿了所謂「扶弱濟貧」的意味,或從道德哲學的角度觀之,社會公正乃是利他主
   義的展現。



四、請闡述多元論對於公民參與的觀點。
 ()多元論的意涵:
   1.多元論是自由民主社會當中公共治理的主流思想之一,其主張國家應是多元政體的
    型態。所謂多元政體,係指政治體系應能包容各種價值,而且這些價值可以自由地
    競爭,向國家機關以公開、平等的方式提出訴求,至於國家機關的各種治理作為就
    是對於各種利益訴求之回應。
   2.多元論在政治的實務上又被稱為利益政治或是壓力政治,在政治學當中又稱利益團
    體理論或團體理論。之所以會有以上的名稱,是因為多元論下的公共治理實務,基
    本上呈現了利益團體代表個人向國家機關遊說、施壓以進行權益訴求的樣貌。
 ()多元論對於公民參與的觀點:
   1.多元論者認為,個人必然地要組織起來,以凝聚力量向國家機關、民意代表施加壓
    力、進行訴求、爭取權益,以免個人的聲音淹沒於舉世滔滔之中,並且避免個人的
    權益遭到政客刻意的漠視甚至侵害。職是之故,利益團體在此公共治理實務中扮演
    了匯聚民力、表達民意的重要角色。
   2.在多元論的觀點之下,利益團體成為個人和國家機關之間的橋樑,個人只有在身為
    利益團體成員或是代表利益團體時,其所採取的任何行動和作為始有意義。易言之,
    在多元論的公共治理實務當中,利益團體代表了其成員的立場、意見和權益,利益
    團體被視為等同於成員個體,亦即公眾就是利益團體。所以,以多元論為途徑的政
    治研究當中,個人並無多大意義,利益團體才是主要的研究對象。



五、請說明利益團體的主要訴求途徑有哪些?
 ()遊說:
   在美國「遊說」可說是整個公共事務運作的重心。由於美國的憲政體制本質上是根據
   多元主義的精神而設計,行政部門無權向立法部門提案,與其他國家比較,美國的立
   法部門自主性較高,所以即便是身為政府部門之一的行政部門,也經常要採取遊說的
   途徑促使立法部門通過其所欲的政策及法規。
 ()支持候選人:
   利益團體並非政黨,其達成目的所採取的手段不是執政,但是利益團體卻經常支持特
   定候選人競選,希望其當選進入公職體系後,能夠為利益團體爭取權益。因此,利益
   團體會在選舉期間動員人力、物力、財力為特定候選人助選的情形十分普遍。
 ()對政黨提供政治獻金:
   此一途徑與前述支持候選人的性質十分相似,但不同的是在此途徑項下,利益團體活
   動的對象是政黨,其內容主要是對政黨提供資助而非特定政治人物。利益團體對政黨
   提供政治獻金的目的與前一項大致相同,主要是希望政黨能夠在必要的時候,能夠約
   束其從政的黨員做出有利於利益團體的決策及行動。
 ()媒體宣傳:
   透過媒體將訴求主張公諸社會大眾,試圖營造輿論支持的氛圍,俾便對國家機關構成
   一定程度的壓力,乃是利益團體最常用的途徑之一。運用媒體宣傳也有諸多做法,例
   如刊登廣告、召開記者招待會、舉辦活動吸引媒體報導、主動發佈新聞稿、安排媒體
   專訪、讀者意見投書等等。
 ()群眾抗爭運動:
   利益團體為了提高訴求的聲調,亦時常採用聚眾遊行、示威等抗爭手段,以博取社會
   的關注,並對政府施加更大的壓力。
 ()舉辦活動:
   利益團體為吸引媒體報導、凝聚成員的向心力、塑造良好形象、引起社會關注、擴大
   群眾參與以壯大聲勢等戰術目的,亦經常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,以利於其所欲之訴
   求的提出。